水面打捞合同范本-水下打捞施工方案水下打捞施工

水面打捞合同范本

水面打捞合同范本第一篇

沉没船舶打捞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今有单放船舶一艘(总吨位________吨)沉没在_________,由乙方负责打捞。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价格约定:

打捞单价为________元/吨,总价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

打捞前支付_________元;打捞起来后,支付_________元;在打捞至安全地点后,支付清余款_________元。

乙方应安全施工,确保安全。乙方人员在打捞经过中如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水面打捞合同范本第二篇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_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_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上交时刻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左右(时刻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水面打捞合同范本第三篇

一.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刻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民族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二.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四.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五.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六.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七.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八.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九.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水面打捞合同范本第四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村村支部

承包方:本村伍上组村民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_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及《_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进步需要,发包方将村组集体所有权的水塘(水库)承包给承包方从事水产养殖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讨合同如下:

一、承包水库名:

洞坑水库,面积五十亩,地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老屋组交界(包括水库边上一亩水塘)。

二、承包形式:

家庭承包

三、承包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限二零年。

四、上交承包款:

共计人民币万元。

交款方式及时刻:承包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每年向发包方上交捌佰元,直至合同期满。

五、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本水为所蓄之水为农业生产农田灌溉的主要水源,在本水库所辖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的浇灌用水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承包方不得肆意开闸放水或执意闭闸蓄水。

二、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并合法使用所承包的水塘(水库),及有义务维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三、发包方及本水库灌溉范围所辖各村组有义务和责任为其水库堤坝进行维护和修缮,因承包方对其(水库)堤坝在自行进行维护和修缮行为并有向发包方知会通过的,所产生的维护和修缮费用,发包方需为其承担,并创新条件,尽可能为承包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四、发包方及灌溉所辖范围村组需配合承包方管理好水库的蓄水职业,不得私处扯管放水。如需农田生产浇灌用水必需知会承包方,由承包方扯管放水。

六、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承包有经营自主权并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二、承包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承包款。

三、承包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其承包得水塘、水库内擅自改变内貌,人为的导致水塘、水库淤塞或塘堤坝坍塌、管漏,只允许从事水产养殖,严禁将承包水塘、水库用于违法经营。

四、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直于合同期满。

五、在合同承包期内,如遇承包范围的水塘、水库被征用或集体规范使用,承包方必须服从,征用后,承包方只享受水产养殖经营物的赔偿及补偿费,其它待遇归发包方。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一份村里保管,一份承包方保管。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面打捞合同范本第五篇

一、甲方准备在沿河路新建一栋砖混结构的私人住宅。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动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水泥、钢材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必要的劳务工具生活用具等;承建项目: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和侧墙面粉水泥砂浆,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二、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农历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以实际做的面积为主,按每平方元计算。

水面打捞合同范本第六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村前有一口小水塘,承包给乙方搞养殖业。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承包期暂定五年。

二、承包金。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金壹佰元,承包金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承包甲方水塘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村民在干旱期间保持水塘水深一米以上。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若有变更,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单方无权毁约。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面打捞合同范本第七篇

《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沉船打捞标准合同》

(总承包价―分期付款)

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签署地)(下面内容称公司)(以

下称打捞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双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打捞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船舶。

一.船舶

船名船籍

注册地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总吨/净吨/载重吨货物详情和性质船舶位置、情形及作业工地情况本合同中术语“船舶”应包括任何性质的船舶、艇筏、财产或其部件,包括装载于其中或其上的任何物品,诸如但不限于本条描述的货物和燃料。

二.服务

打捞方同意在履行合同时做到应有的谨慎,并尽量在第一零条规定的地点交付或处置船舶。在与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性质不起冲突的前提下,打捞方要以应有的谨慎防止和减小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打捞方应提供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人员、船艇、设备,这些人员、船艇,设备应当是打捞方根据船舶状况、位置以及工地情况认为在服务经过中所必须使用的。打捞方的作业技巧应按照附件二的约定,并且应当使用附件一中列明的人员,船艇和设备。

三.价格和支付条款

三.一打捞总承包价(大致写):

三.二延误费率:元/天

三.三支付方式: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三.四所有向打捞方支付的款项应按照下面内容约定的银行帐户和货币进行支付:开户行:开户名:帐号:货币:

三.五总承包价的每期付款都应按本合同约定,在合理期限内完全并不可撤销地由打捞方取得。

本合同下所有应向打捞方支付的费用,应该没有任何折扣、扣除、抵销、留置、索赔或者反索赔。

三.六根据本合同支付的所有款项,打捞方应尽快给公司开具发票。如果打捞方在合同约定期限的三个银行职业日内未收到公司应支付的款项,则该款项应按年息%记取利息。

三.七如果公司在约定期限七日内未支付合同应付款项,或者应打捞方的要求,

根据第一二条需要的担保未在五个银行职业日内提供,打捞方可以在以后的任什么时候间,在不损害本方已得费用及所享有的进一步对公司的权利或救济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然而打捞方对其行使救济权利应至少提前三个职业日通知公司。

四.公司代表

在作业经过中应打捞方的合理要求,应当有一名公司全权代表随时在场。公司应尽可能向打捞方提供所要求的一切信息。

另外,公司应在自己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提供足够的高质量船员或同等资质人员,这些人员应熟悉货物体系和船舶布置情况,并在作业经过中应打捞方的合理要求在现场,以便为打捞方提供作业建议。

五.作业技巧和(或)人员、船艇和设备的调整

五.一如果在履行合同前或履行期间,由于下面内容缘故,需要对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人员、船艇、以及设备进行实质性的调整,则打捞方应该书面通知公司,并告知其为完成服务而估计增加的.额外费用(这种调整非因打捞方的过失):

五.一.一由于公司的疏忽,打捞方在作业时所依据的材料或数据错误;

五.一.二船舶或者作业工地的位置情况有重大变化。

五.二双方应不延迟地对承包价上增加的额外费用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如果在打捞方提供额外费用的五天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协商,那么在不损害第五.一.一条打捞方索赔权利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本合同下的服务,然而必须征得主管当局的同意。此情况下,打捞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终止时取得全部应得费用。

如果主管当局不同意终止合同,公司应随时按照第三条规定的延误费率向打捞方支付费用。公司有责任向打捞方支付持续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

五.三就额外费用的合理性和金额,根据合同的条款,双方也可以协商将此提交仲裁,以取得仲裁员的裁决(仅在条被选用时适用)。

在提交仲裁的经过中,打捞方应继续提供本合同下的服务,同时保留其对额外费用的索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