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宫里的称呼大全有哪些 古代宫里的称呼大全? 古代宫里的称呼大全

一、古代宫里的称呼大全?

答:、1,妃,别称姬、国阴、侧室、别房、妾身,对皇帝的妾氏及太子、王、后的妻子称谓。下人称为“娘娘”。妃子的自称:妾身、贱妾、小妾(对皇帝)、本宫(对大臣、奴才)、在正式场合用“妾某氏等”,平时则用“我”或者“吾”。

二、嫔,古代皇宫里的女官,皇帝的妾。位于妃下面内容,贵人以上。嫔的自称:妾身(对皇帝)、本宫(对大臣、奴才)

三、太皇太后。皇帝的祖母,皇帝一般对其称为皇祖母。自称本宫(对大臣、奴才)、哀家(皇帝死后自称)。

四、皇上:即皇帝。皇,古为上天,光明之意,“因给予万物生机谓之皇”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因其生育之功谓之帝”皇为上,帝为下。古人的皇帝意指天地,而“皇帝”一词则是告诉大众,天地是万物之主。

五、宗子:大宗的嫡长子叫宗子。对大宗来讲,他是家长;对于小宗来讲,他是族长,宗子继承始祖的爵位,主持始祖庙的祭祀。

六、世子:世子也就是太子,古代的“世”与“太”字意义相通。

七、支子:古代把嫡长子以外的其它儿子称为支子。

2、皇后:皇帝正妻的称呼,始于秦朝。历代相袭。

3、王后:国王的正妻

二、古代宫里糕点等级?

桂花糕、枣泥酥、绿豆糕、驴打滚、豌豆黄、茯苓夹饼

三、古代宫里的家法是什么?

家法族规的执罚者,包括家长、族中尊长,祠壮、祠丁以及宗族的执事,甚至包括了普通的族人。执罚的场所,主要是宗祠、祖墓,有过失者的家中及其所到之处。而以活埋、溺毙、丢开等方式来处死族人的宗族,还选择僻远之处及深潭、江河等处来作为杀人的刑场。  至于杖刑,基本上是脱衣服露出臀部,有的家族只打男性,不打女性,有的男女兼罚。  封建社会家庭等级森严,大家族里一般都有用于管理家庭事务的一些成文或者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家法。里面规定了犯怎样的错误该怎样惩罚等等,就是惩罚制度。家法一般是历代传承下来并逐步修改形成的,因此他们都严格遵守和保持敬畏的态度,因此用“请家法”。  中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汉族的家法族规研究》的一项中间成果。在进行此项研究之际,作者曾查阅了各地图书馆和美、日等国图书馆收藏的4000余种家谱、族谱,从中发现大批罕见的家法族规,从而为写好这篇文章小编将奠定了坚实的资料基础。  这篇文章小编将分为3个部分。第一部分“鸣告”,阐述了怎样控告、检举违反家法族规的行为。“鸣告”,大体可分为公诉似的举告,及自诉似的投诉这两大类。在较小的宗族里,房长、支长及其他尊长都有举告违反家法族规行为的责任。在一些强宗大族中,还设有“通纠”、“监视”之类的监察人员。在小族中,对各种事件均可直接向族长等人投诉。在一些大族中,则以房长等人为受理鸣告的第一层次,族长等人为第二层次。为了防止近亲相互包庇,致使家法族规形同虚设,大多数家法族规都严禁“亲属容隐”,并将一并惩罚“容隐”者。同时,绝大多数宗族都强调,族中发生钱债之类的民事纠纷,直至杀人害命的刑事案件、纷争,禀祠为必经程序,严禁族人越过宗族,径自告官。对于违反者,这些宗族就要以“藐祖欺族”之罪,予以严惩。  第二部分“裁断”,阐述了怎样对违反家法族规的家人、族人进行裁断。在家庭中,家长通常可在任何地方任意作出惩罚家人及奴仆的决定。在宗族中,裁断的主要场所是称作“家公堂”的宗祠。在宗祠中,族中尊长,对于较轻的过失,即可自行作出决断,而对于较重的过失,通常须族众集议后才能作出决定。特别是擅自处死族人的宗族,几乎还都要强迫被处死者的直系血亲具结、画押,以防他们事后向官府报案,使族长等人受到官府的惩罚。在量“罪”定罪之际,多数宗族还遵循有服加等、累犯加重、允许类推等规则,并且在妇女、子弟、奴仆等人违反家法族规之时要兼罚尊长、夫男和家长等人。  第三部分“执罚”,阐述了怎样实施对违反家法者的惩罚。家法族规的执罚者,包括家长、族中尊长,祠壮、祠丁以及宗族的执事,甚至包括了普通的族人。执罚的场所,主要是宗祠、祖墓,有过失者的家中及其所到之处。而以活埋、溺毙、丢开等方式来处死族人的宗族,还选择僻远之处及深潭、江河等处来作为杀人的刑场。因此,执罚舞台的广阔和执罚队伍的群众性,便构成了家法族规的又一特点

四、古代皇宫里的职位排名?

每个朝代的后宫妃嫔排名不同,例如:

1、 清朝的妃嫔等级有八级,按从高到底的次序分别是: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两人、妃四人、嫔六人、贵人、常在、答应。

2、 宋朝的妃嫔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皇后、妃、嫔、婕妤 、美人、才人。

3、 唐朝初开国时,后宫设立皇后一人、四妃、九嫔、婕妤九人、美人九人、才人九人、宝林二十七人、御女二十七人、采女二十七人。

五、古代皇宫里宫殿的名字?

景仁宫、承乾宫、钟粹宫、景阳宫、永和宫、延禧宫,永寿宫、翊坤宫、储秀宫、咸福宫、长春宫、启祥宫(太极殿)、永寿宫、翊坤宫、储秀宫、咸福宫、长春宫和启祥宫(太极殿)等。

景仁宫

景仁宫,内廷东六宫其中一个。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建成,初曰长安宫,嘉靖十四年(1535年)更名景仁宫。清代沿用明朝旧称,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重修,道光十五年(1835年)、光绪十六年(1890年)先后修缮。

承乾宫

承乾宫,内廷东六宫其中一个。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建成,宫为两进院,正门南向,名承乾门。前院正殿即承乾宫,面阔5间,黄琉璃瓦歇山式顶,檐角安放走兽5个,檐下施以单翘单昂五踩斗栱,内外檐饰龙凤和玺彩画。明间开门,次、梢间槛墙、槛窗,双交四椀菱花槅扇门、窗。

钟粹宫

钟粹宫,内廷东六宫其中一个。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建成,为皇太子居处,后复称钟粹宫。清代沿用明朝旧称,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重修,后于道光十一年(1831年)、同治十三年(1874年)、光绪十六年(1890年)、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多次修葺。清晚期于宫门内添加垂花门、游廊等。

景阳宫

景阳宫,内廷东六宫其中一个。位于钟粹宫之东、嘉靖十四年(1535年)更名景阳宫。清沿明旧,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重修。明代为嫔妃所居。清代改作收贮图书之地。宫为二进院,正门南向,名景阳门,前院正殿即景阳宫,面阔3 间,黄琉璃瓦庑殿顶,与东六宫中其它五宫的屋顶形式不同。

六、古代宫里职位大致顺序?

正超品:太后(前朝皇后)(统领后宫,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妃嫔)

从超品:太妃(前朝娘娘)(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小主)(不限)

庶超品:太嫔(前朝小主)(无册封升降妃嫔权利)(不限)

正超品:皇后/正宫娘娘(统领后宫,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除侧皇后以外的妃嫔)

从超品:侧皇后/东宫娘娘/西宫娘娘(统领东六宫或西六宫,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除皇妃和侧皇妃的妃嫔)

正一品:皇妃(1)(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正四品下面内容妃嫔)

从一品:侧皇妃(2)(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从四品下面内容妃嫔)

庶一品:夫人(4)(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庶四品下面内容妃嫔)

正二品:贵妃(2)(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正六品下面内容妃嫔)

从二品:妃(4)(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从六品下面内容妃嫔)

庶二品:侧妃(8)(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庶六品下面内容妃嫔)

正三品:昭仪,昭媛,昭容,淑仪,淑媛,淑容,修仪,修媛,修容(昭仪为首)(昭仪1名,其余各2名)(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正八品下面内容妃嫔)

从三品:贵嫔(4)(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从八品下面内容妃嫔)

庶三品:贵姬(8)(有权利册封升降所有庶八品下面内容妃嫔)

正四品:婕妤(2)

从四品:容华(4)

庶四品:嫔(8)

正五品:婉仪,婉媛,婉容,充仪,充媛,充容(婉仪为首)(婉仪1名,其余各2名)

从五品:顺仪,德仪,佩仪,芬仪,芳仪(顺仪为首)(顺仪1名,其余各2名)

庶五品:小仪,小媛,良娣,良媛(小仪为首)(小仪1名,其余各4名)

正六品:姬(8)

从六品:贵人(16)

庶六品:才人,美人,淑人(等大)(32)

正七品:良人,丽人,佳人(等大)(32)

从七品:常在(64)

庶七品:宝林(64)

正八品:选侍(不限)

从八品:舞涓(不限)

庶八品:答应(不限)

正九品:御女,采女(等大)(不限)

从九品:更衣,充衣,华衣(等大)(不限)

庶九品:娘子(不限)

宫女等级:

从五品以上可以称姑姑

正三品:掌事嬷嬷(管理所有宫里大事,负责分发俸禄,分配宫女等)(1)

从三品:御前尚义(皇帝贴身宫女)(2)

正四品:礼教司仪(教导正七品下面内容小主和宫女)(2)

从四品:风仪女官(太后,太妃,皇后或侧皇后贴身宫女)(每个主子1名)

正五品:各宫主管(每个宫里的主管宫女,可监督其他宫女)(每个宫1名)

从五品:御花园,佛堂等其他宫殿里的主管宫女(每殿1名)

正六品:浣衣局主管(管教犯错的宫女)(4)

从六品:冷宫主管(

七、古代宫里有什么宫?

以故宫为例: 乾清宫:是皇帝读书、就寝之地。

坤宁宫:是明朝皇后寝宫。交泰殿:不住人,该殿是皇后生日举办寿庆活动的地方。皇后在此接见嫔妃命妇。物品六宫:位于后三宫物品两侧,共十二座宫殿,是明清皇帝的嫔妃们居住的地方。西六宫:太极殿、永寿宫、咸安宫、储秀宫、体和殿;东六宫:钟粹宫、景阳宫、延禧宫、永和宫、景仁宫。汉代宫殿: 长乐宫:太后居所,但吕后在当皇后就住这里。未央宫: 宣室:为未央宫正堂,是皇帝日常起居、斋戒的地方。椒房殿:是皇后所居住的正殿。昭阳殿:汉代宫殿名,赵飞燕姊妹曾居住此殿。

八、古代后宫里妃子的优雅名字?

优璇(优,各个方面都很杰出;璇,像美玉一样秀丽,受人欢迎)

雨嘉(雨,纯洁;嘉,杰出)

娅楠(娅,谐音雅,文雅;楠只是名字好听)

雨婷(温柔,聪明,漂亮)

语嫣 (嫣:美好鲜艳 )

凌菲 (菲:草木的香气很浓 )

靖瑶 (靖:平安 瑶:美玉 )

瑾萱 (瑾:美玉 萱:传说中一种忘忧的草 )

漫妮(生活浪漫,妮是对女孩的称呼)

珺瑶 珺:美玉 瑶:美玉

雪慧 冰雪聪慧

乐姗 姗:女子走路时婀娜的样子

玥怡 怡:心旷神怡

芸熙 熙:光明

钰彤 钰:美玉 彤:红色

璟雯 璟:玉的光彩 雯:色彩斑斓的云,多用于人名

天瑜 瑜:美玉

婧琪 婧:女子有才 琪:美玉

梦瑶 瑶:美玉

美萱 萱:一种忘忧的草

笑怡 怡:心旷神怡

下面的你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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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山

九、古代皇宫里的“监狱”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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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监狱

说起古代衙门里的监狱,大众可能会立即联想到“苏三起解”里的洪洞县监狱。这是现今保存最完整的古代监狱其中一个。洪洞县监狱设在县衙大堂口右角,主要是便于随时提审犯人。监门内有一照壁,通道只有一面,为了防止囚犯逃跑。一入监门,就有接连拐四个直角、五道门的甬道,接着是一条约一米多宽的“胡同”。“胡同”的两边是两排低矮的监房,关押一般的杂犯;“胡同”的南尽头,往东拐直角弯是内监所在,专门关押死刑重犯。内监是四合院形,物品南三面是普通式监房,北面有两幢无窗窑洞式监房,这是关押死刑待解女犯的女监,相传名妓苏三就曾在此关押。从洪洞县监狱,可了解到古代监狱建造和设置的大概情况。

监狱,古人称为“囹圄”,顾名思义,是专门囚禁犯人的地方。作为衙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中央司法机关设立的监狱外,地方各级衙门,尤其是州(包括府、郡)县衙门也都设有监狱。

汉代的监狱名目、种类繁多。据《汉书·刑法志》等记载,汉代全国共有二千余所监狱,仅京城长安就有监狱二十几种:有专门关押高质量官员和皇室成员的若卢狱、左右都司空狱、居室狱等;有关押女性囚犯的掖庭狱;以及囚禁官署吏卒的上林狱、都船狱、内官狱等。顺带提一嘴,京城有京兆狱,长安县有长安狱,都属于京城的地方监狱。汉代著名的酷吏尹赏任长安县令时,曾在监狱里修造了名为“虎穴”的地牢,挖地数丈深,四面砌墙,用大石板盖在出口。他曾命长安县里的乡吏及邻里检举地方的恶霸无赖,接着将这些人统统抓起来,以百人为一批,依次关进虎穴中,用大石板盖住。几日后再打开,只见里面的人都死在一起,先后死了数百人。

自东汉以后,在形式上,基本上改变了监狱名目种类繁多的状况,实行地方州县各置监狱,京城洛阳只设廷尉狱及洛阳狱二所。这种监狱体制也为后世所继承。隋唐以大理寺为中央司法机关,设大理狱;明清以刑部为中央司法机关,改设刑部监狱,同时对监狱的管理也作了明确规定。但事实上,监狱形式及管理混乱的状况却是普遍存在。例如,宋朝法律对监狱管理制度曾作了严格的规定,但各地方衙门却大多是我行我素。当时曾有“门留”和“寄收”的行为,这本是一种临时拘留的措施,但衙门官吏常常将那些无辜的证人及有关人员一概收禁,并借机向他们敲诈勒索,不满足这些官吏的要求便不予释放,以致于监狱里常常人满为患。还有一种名为“拘锁”的监禁措施,本来是一种短期监禁,但常常成为地方衙门任意残害犯人的手段。衙门官吏对那些被拘锁的人不给口粮,让他们活活饿死;或者擅自对犯人严刑拷打,将他们折磨至死。甚至有的地方豪强勾结衙门官吏,罗织罪名,拘锁无辜的平民,接着将他们弄死。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在所有类型的监狱名目中,后人最熟悉的,大概就是“班房”了。直到现在,大众还把“坐班房”作为进监狱的代称。其实,班房并不是监狱,它是衙门中三班衙役办事的地方。最初为了防止延误审判,州县衙门常将一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轻罪犯人以及干连佐证等投进班房候审,并派差役看管,以便随传随到。一旦关进班房,落在衙役手里,便成了衙役们凌虐、敲诈的对象也用衙役们的话说,到了他们手里,就得揭他一层皮。

班房里面,不管是证人还是“犯人”,都闹哄哄挤在一块,睡觉拉屎都在一起。当然,班房也有“等级”,有钱的人花五十吊钱,可以进有床铺的大间;再花三十吊去掉铁链;再花二十吊,可以地下打铺,要高铺又得三十吊。要吃鸦片也可以,开一回灯五吊钱,其余吃饭吃菜也都有价钱。反正只要有钱,要什么有什么;而没有钱的犯人,一旦进了班房,那就真如进了地狱一般,受尽虐待、折磨,暗无天日。

五花八门的狱具

小说《水浒传’里面,青面兽杨志流落东京,在天汉州桥卖刀,被泼皮牛二凌逼,一怒之下,杀死了牛二,去开封府自首,被关进了死囚牢里。有一首词,专道这牢里的种种狱具:

推临狱内,拥入牢门。黄须节级,麻绳准备吊绷揪;黑面押牢,木匣安排牢锁镣。杀威棒,狱卒断时腰痛;撒子角,囚人见了心惊。休言死去见阎王,只此便如真地狱。。

这首词里的麻绳、木匣、锁、镣等等,都是监狱里用来限制囚犯行动自在的刑具,称为“狱具”,也叫“戒具”。根据文献记载及地下实物发掘,可以证实,早在商朝时就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狱具了。在甲骨卜辞中,有?、?等字。?像监狱,?为人形,?则是拷住囚犯双手的狱具,这种狱具称之为“?”。除了?以外,还有桎、梏。桎是戴在脚上的足械,梏是戴在颈部的狱具,类似于后来的枷。据说商纣王时,为了树立自己的威势,专门打造了几千个桎、梏,用来对付那些不愿顺从自己的诸侯。周文王就被桎梏囚于?里,关了整整七年。由于?、桎、梏都是木头制作的,因此后人把它们合称为“三木”,成为狱具的代称了。

自秦汉以后,法律上对各种狱具的规格与使用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最常用的狱具主要有下面内容几种。

枷枷既是刑具,也是最常用的狱具。它的形状为方形,中有圆孔,两半合拢套在囚犯的头上,限制囚犯的行动自在,并根据囚犯罪情的轻重,规定枷的不同重量。死罪枷重二十五斤,流徒罪枷重二十斤,杖罪下面内容及刑讯时所用的枷重十五斤。所有的枷都用干木制做,并将大致尺寸及轻重斤两刻在枷上。除了一般的枷外,还有连枷与盘枷。连枷是将枷的长度延长,前后有两个孔,将两名囚犯一前一后枷在一起。盘枷则主要是押送囚犯时所用的。《水浒传》里在描写押解犯人时用的“七斤半团头铁叶护身枷”,就是这种盘枷。

杻、镣这是束缚囚犯手足的狱具。杻又称子杻,俗称手铐、手靠,是一种长方形、中有两个圆孔,用来铐住囚犯双手的狱具。它常常与枷、镣等一起使用,主要用于那些死刑重犯,但仅限于男犯。女犯虽死罪也不用杻,这主要是考虑到女子饮食便溺不便托付他人的缘故。镣又称脚镣,它的形状是两个铁制的环,分别戴在囚犯的双脚上,中间用铁链相连,以限制囚犯的行走自在。

锁这是套在囚犯颈部,用来限制囚犯行动自在的狱具,又称鏁、铁索,也叫琅铛。俗话说,“锒铛入狱”,可见这也是一种常用的狱具,尤其是差役抓人时,常常是“一抖铁索,往脖子上一套,拉了就走”,主要影响是防止犯人逃跑。它可以同枷等狱具一同使用,主要用于重罪犯人;单独使用时,则主要用于轻罪犯人。

匣床这是宋朝以后出现的一种狱具。最初它仅仅是一种与枷一起使用、防止囚犯逃跑的足械,称为“匣”。小编认为‘水浒传》里,武松被张都监诬陷下狱,狱卒将他一双脚昼夜匣着,不容宽松些。到了元朝,又将它进步成了床的形状,称为匣床,也叫囚床。囚犯躺在匣床上,头上有揪头环,颈部有夹项锁,胸前有拦胸铁索,腹部有压腹木梁,两手有双环铁扭,两胫有短索铁镣,两脚闸在匣栏上,另用一块号天板,上面钉满三寸长的钉子,密如刺猾,利如狼牙,盖在囚犯身上。匣床的四周是木栏,形状像鸟笼。囚犯全身都被固定在匣床上,四体如僵,手足不得屈伸,肩背不得辗转。囚犯被关在匣床里,不用说是蚊叮虫咬,就是毒蝎蜇身、大蛇缠头、饿鼠啮足,也丝毫不能动弹,如同活死人一般。明朝时,一个叫阿里·阿克巴尔的外国人在他所写的《中国纪行》一书中,记录下了刑部监狱里犯人上匣床时的惨状:犯人被绑在木板上,他们带着镣铐和链子,固定在铁桩上,头发也拴在铁钉上;即使这样还不让他们自在,他们的脚用板夹住,背上和胸上缠着一百码的链子和刑具,恐怕要压断了肋骨,他们哭嚎着。。。。。。

催命的狱卒

从民族行政体制上来说,除了监狱的主管官员大致还算是个“宫”外,其余的狱卒牢子等都是被视为最低下、最卑贱的“贱役”。然而,正是由于这些“贱役”管理着狱中囚犯的一举一动,囚犯的命运可以说是直接操纵在他们手上。如果把监狱比作地狱,那他们就是名副其实的“催命判官”。

西汉初年,有一位叱咤风云的英雄,他的名字叫周勃。周勃不仅在汉王朝建立的经过中浴血疆场,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在刘邦死后,吕氏家族图谋篡夺刘氏江山的紧要关头,他力挽狂澜,调动军队平定了叛乱,迎立了汉文帝。周勃也因功勋卓著,先后被任命为太尉、丞相,并封为绛侯,食邑万户,长子周胜之还娶了文帝女儿为妻,可以说是位极人臣了。然而,后来因有人告他谋反,被交廷尉审讯,关进了长安监狱。入狱后,周勃惊恐之下,竟然不知所措。而监狱里的狱卒并没有由于他身为诸侯而予以优待,相反,像对待一般的囚犯一样,对他百般凌辱、虐待。周勃无奈,只得以千金向狱吏行贿。狱吏得了钱,立即改变了态度,而且还教周勃让儿媳妇去向文帝说情。本来汉文帝对周勃谋反一事就没有什么切实的证据,只不过想挫挫这班老臣的威势,现在见女儿来说情,自己的母亲薄太后也说周勃不可能谋反,便落得顺水推舟,不但释放了周勃,还恢复了他的爵位封号。周勃出狱后,感叹地说:我曾经统帅百万大军,自以为尊贵无比,位极人臣,哪里知道一个小小的狱吏竟然也如此尊贵!

周勃的话,虽然夹了点牢骚,但说的却是实情。不论你官多大,位多尊,只要进了监狱,那就是狱吏牢子们的鱼肉,命运操纵在他们的手里,任其摆布了。关于这一点,西汉时的韩安国与狱吏曾有过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这就是大众所熟悉的“死灰复燃”的典故。韩安国原是梁孝主的侍从官,因犯罪入狱,遭到了狱吏的百般凌辱。韩安国对他说,你难道就不怕死灰复燃吗?狱吏回答说,燃起来就用小便浇灭它。在这里,韩安国用“死灰复燃”警告狱吏自己仍有可能有重新得势的一天,要狱吏不要过分虐待自己,把事务做绝;而狱吏用小便浇灭复燃的死灰,向韩安国说明只要在他们这班狱吏手里,就得由他们摆布,不会让你有死灰复燃的机会。有意思的是,韩安国后来果然“死灰复燃”了,不但被释放出狱,而且还被任命为主官梁国行政事务的内史。韩安国找来那个曾经虐待他的狱吏,可不仅没有处罚他,反而对他大加赞赏,予以重用。

由于古代监狱奉行的是侮辱摧残犯人的威吓主义,因此,虽然封建法律在形式上对狱吏凌辱、虐待犯人的行为严厉禁止,但事实上,这些规定往往是一纸空文。《水浒传》里的一个管监狱的差役就公开宣称,“你(指囚犯)这把贱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身碎骨。”好一副“判官爷”的口气!

狱卒凌虐囚犯,主要目的无非向囚犯敲诈勒索。五代时有一个名叫申贵的眉州刺史,他曾公开指着监狱的大门说,这是我家的钱穴。宋代的监狱官吏也公开受贿索贿,以狱为市。如果囚犯不给钱,就让他们睡在潮湿的地方,还不给他们饭吃。遇到那些没有钱的囚犯,干脆把他们像猪狗一样对待。囚犯生病后不医治,也不报告,直到病重甚至死后才报告上司。小编认为‘大明律·慎刑说》里,也披露了明朝监狱里狱吏们横行不法、凌虐囚犯、苛刻索贿的黑暗现实。狱卒向囚犯要索不遂的,甚至将囚犯凌虐致死。

囚犯要想免遭狱吏们的凌虐,只有“破财消灾”这一条路。周勃出将入相,尊贵无比,但在狱吏的凌逼面前,也只好乖乖送上黄金千两。狱吏们得不到钱时,可以把囚犯打入地狱;一旦得到钱,马上就换一副面孔。在这一方面,《水浒传》里沧州牢城里的差拔,可算得上一个典型。林冲发配到沧州牢城后,差拔不见他把钱交出来,便破口大骂,什么“贼配军,满脸都是饿纹,一世也不发迹,打不死、拷不杀的顽囚”等等,直把林冲骂得一佛出世;等林冲送上银两之后,却马上变了口气,恭维林冲是“好男子,久后必然发迹”,“必不是等闲之人,久后必做大宫”。林冲身为八十万禁军教头,也算有点身份和名气,但不拿出钱行贿,照样受到狱吏的痛骂;那些无财无势的平民百姓,落在他们手里,其境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乐不思家的狱霸

如前所说,监狱里的狱吏是“催命判官”,而监狱里的狱霸则是牛头马面的小鬼。狱霸虽然本身也是囚犯,但他们在监狱里关押的年月长久,熟悉狱中情况,以他们的“资格”,天然而然成了犯大众的“首领”;加上他们和狱吏、牢子熟识,关系密切,同时又和犯人居住一起,狱吏也利用他们来管理囚犯。因此,他们虽身为囚犯,却有着一般囚犯所没有的特权、自在和“威望”,俨然是狱中的霸主。新来的囚犯,除了要向狱吏行贿外,同样也必须“孝敬”这些狱霸,听从他们的指令。狱霸们利用他们与狱吏的独特关系,相互勾结,凌虐、欺压囚犯,肆意横行不法。

囚犯进了监房,如果没有孝敬狱霸,便会受到一顿“下马威”。小说《活地狱》里,财主黄员外的管家黄升和佃户王小三由于一件普通的官司,被差役们诱骗进了班房。由于他们并没有带钱,加上不懂这里头的规矩,招来同班房犯大众的毒打,两人被打得遍体鳞伤。但那些犯人还不解气,不让他们睡觉,罚他们站在地中。王小三困倦极了,不小心倒在了一个犯人腿上,结局又招来一顿痛打,打得他如杀猪一般的叫。如此这般犯人还觉不够,又将王小三的一只手的大拇指和一只脚的大脚趾用绳子拴住,高高吊起,在底下用拳乱打;还有人点燃一根蜡烛,在那里烧他肉。而看管班房的差役闻讯走来,竟然对他们说:既然没有钱,这个苦是要吃的了。这种对无钱犯人的凌虐,往往一直要等有了新的犯人进来,才会减轻。

狱霸能够横行不法,主要还是靠狱吏的撑腰。因此他们有什么好处,总不会忘记送上一份;而狱吏得了狱霸的好处,天然也就处处维护狱霸。因此,相互之间狼狈为奸。清朝的张集馨在自撰的年谱中,就记载了资州牢里一人名叫周鸣同的狱霸的劣迹。

周鸣同因推跌父亲致死,被判永远监禁。周鸣同在狱年月一久,被派为牢头。他在监狱里开设了当铺,对犯人重利盘剥。囚犯入监,都要向他孝敬钱物,否则就要受到种种凌虐甚至非刑拷打。主管监狱的吏目姜淳因得到他的好处,对他的不法行为不仅不闻不问,反而百般袒护、纵容。他可以自行出入监狱而不受限制。新来的人犯入监,他便带同其他缓决犯人将此人吊在柱子上,将水桶盛满水挂在背上,用竹签进行拷打逼赃,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就不停止拷打,还让犯人用嘴吹他们的尿壶。开始他们只是吊拷牢里的犯人,后来路过寄监的犯人也要吊拷逼赃,再后来干脆连押解犯人寄监的差役也被他们吊打逼赃。每次所得的钱,天然有吏目姜淳的一份。姜淳前后共分得银四百余两,他的家人也分得八十余两。姜淳得了钱,更放手让周鸣同胡作非为。周鸣同也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对入狱的女犯进行强奸。姜淳得知后,觉得他太胆大妄为,但周鸣同马上送上二百两银子,将此事遮掩过去。后来有一次井研县的差役押解犯人进省,路过资州,也遭到周鸣同等人的吊打逼赃,备受凌虐。差役一怒之下,去资州衙门喊冤告状。知州舒翼问知情由后,将周鸣同提到州衙内责罚,并下令将他在监狱内枷号,结局周鸣同竟然纠集同监犯人鸣锣击鼓,并放火焚烧监狱,幸而被及时扑灭。知州舒翼得知后,生怕事务闹大,不敢再深究,还释放了周鸣同。但井研县的差役不服气,又到省里控告。省里派员调查,并将周鸣同等人提省审讯。结局周鸣同等被判秋后处死,吏目姜淳也被处绞刑。

周鸣同恶贯满盈,最终伏法,实属咎由自取,但那些横行不法而逍遥法外的狱霸,更不知有几许。甚至有些狱霸乐此不疲,宁愿永远在狱中做囚犯。在清代大文豪方苞的《狱中杂记》一文中记载了这样的一个狱霸,他因杀人罪被关进监狱,与狱卒、胥吏相互勾结,欺凌犯人,每年所得竟也有好几百两银子。后来遇到大赦,被释放回家,在家里呆了多少月,闲得无聊,无所事事,正好乡里有人犯了杀人罪,他自愿去替他顶罪,由于根据法律,只要不是故意杀人,不会判处死刑,最重不过永远监禁狱中,这也正是他所希望的。就这样,他又回到监狱里过起了当狱霸的日子。过了两年,又逢大赦,他照例被减刑发遣边疆,可他不愿离开,再三请求留在监狱里,但没有被允许。他怅然离开监狱,伤感地叹息道:“我这一辈子再也不能到这里来了。”

并非孤立,小编认为‘清稗类钞’里面也记载了这样一个以狱为生的狱霸。此人姓张,于同治年间由于杀人入狱,在狱中监禁了近十年。每年靠盘剥欺诈同监犯人所得,达千两白银,他把这笔钱交给家里的妻子去放高利贷。光绪元年(1875)遇大赦出狱,回家一查帐,靠高利贷赢利好几千两银子。高兴之余,又后悔被赦出狱,由于其他营生都没有做囚犯赢利丰厚。他在家呆了一年多,无所事事,整天郁郁不乐。正好村里有人斗殴杀人,他听说后,反过来向胥吏行贿,主动要求顶替入狱。入狱后,收入更丰,引起其他一些狱霸的忌恨。他们也想学他的样子,但资历、声望以及势力都不如他,因此想将他排挤出狱。光绪十六年(1890),皇帝大婚,慈禧太后归政,又大赦天下。那些狱霸便用重金向狱吏行贿,请求将他释放出狱,递解回籍,以免后患。就这样,他被强行驱逐出了监狱,带着妻子和万两银子回乡。离开监狱的时候,也说了同样的一句话:“难道这一辈子再也不能回这里来了吗?”

屈辱的女囚

小编认为‘聊斋志异·》里,有一篇“伍秋月”,其中说到女鬼伍秋月被阴间的皂役捉去,关进了监狱,两个狱卒对她动手动脚,百般调戏、侮辱。其中一个狱卒还厚颜无耻地挽着她的脖子说:“既然成了罪犯,难道还想守住贞节吗?”这里写的虽然是阴间地狱,但说的却是阳间牢狱里的实情。

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对妇女的贞节非常重视。监狱之中男女混杂,肮脏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凌辱的对象,要想保持贞节,事实上是很难的。一个监狱里看管女犯的官媒就公开说:凡是发到这里的女人,哪一个不是犯法的?已经犯法还充什么节妇!因此,历代法律对妇女收监监禁,都采取非常审慎的态度。汉代法律规定,妇女非本人犯法,而因连坐等缘故要被判刑的,一律不得拘捕监禁;需要拘讯的,也只能在她的住所内讯问。明朝的《大明律》“妇人犯罪”条中也规定:妇女除犯死罪及奸罪要入监收禁外,其余犯罪一律交丈夫或亲属收管,听候传唤,不得入狱监禁。清朝法律也有大致相同的条文。这些规定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女犯收监后遭受虐待、凌辱。然而,女犯一旦被关进监狱,就很难逃脱这种厄运了。

清代对女犯,一般都交由衙门里的官媒婆看管。凡是初到的女犯,总是先饿上两天,再捱上几顿打,晚上也不准睡。如果不服的,便会被吊起来。至于做贼的女犯,更是与众不同,白天拴在床腿上,让她看马桶,闻臭气;等到了晚上,还要将她捆在一扇板门上,要动不能动,搁在一间空屋子里,直到天明才放出来。当然,这些都还是轻的;一旦女犯被衙门里的书办、衙役们看上,那时除一死,竟没法保得清白。

明清法律都明文规定:奸淫女犯的,要处以杖一百、徒三年;强奸者要处绞刑。但事实上,这往往是一纸空文。那些书办、衙役干脆把官媒婆处当作是免费的妓院,遇到标致一点的女犯,更是个个都要前来领教,张三才去,李四又来,甚至昼夜不绝,或者干脆弄到外面去恣意取乐。而那些被关押的女犯,不是犯死罪,就是犯的奸罪,到了这个地方,也就不得不从。因此女犯失身破节,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但其中也有少数真正节烈不肯失身的,触怒了衙役官媒婆,便往往招来残酷的毒打和凌虐。

小说《活地狱》里,有一个女犯,由于不愿顺从,被官媒婆先是伸手三四个巴掌,打得她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接着又叫人从梁上放下一根又长又粗的麻绳,把这女犯揿倒在地,将她的手脚如同捆猪一般捆住,再把大麻绳一头穿在她的手脚之中,穿好之后,打了一个死结,再将麻绳另一头用力拉,霎时刻便把这女犯高高吊起。女犯被这一吊,早已是头昏眼花。嘴里不住的哼哼乱叫。官媒婆则拿起竹片,不由分说,把那女犯无上无下,足足打了几百下还不住手,打得女犯乱哭乱叫,浑身一条一条的血迹。官媒婆一边打还一边骂:既然想树贞节牌坊,就应该不去犯法;既然犯法到了这里,还要充什么贞节!这就是他们凌虐、奸淫女犯的最“充足”的理由。在他们看来,女犯一进了监房,什么人格、尊严以及贞操等等,统统都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任凭他们摆布、玩弄、奸淫。这一切,都是女囚所“应得”的待遇,是女囚们的“命”!

人死如蚁

囚犯一旦被关进了监狱,不仅会遭受种种非人的凌辱、虐待,而且生活也得不到保障。囚犯被酷刑、虐待折磨致死的事,在古代监狱里早已是司空见惯。不但如此,典狱官吏因种种缘故,非法公开或秘密地处死狱囚,也一个公开的秘密。虽然封建法律对虐待、处死囚犯的行为严厉禁止,连司法最为黑暗的五代时期的法律也明文规定,凡典狱官吏滥用刑讯等导致囚犯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事实上,这些规定往往只是一纸空文。

非法处死狱囚的缘故有多种多样,有的是为了在政治斗争中打击和铲除政敌。例如明朝的太监魏忠贤为了除掉那些反对他的官员,捏造罪名将他们逮入镇抚司衙门监狱,滥施酷刑逼供,接着将他们非刑处死。有的是酷吏任情滥杀。例如唐武则天当政时,每当有宽宥囚犯的诏书颁布时,酷吏来俊臣等总是先派狱卒将狱中的重囚全部杀死,接着再宣读诏书。宋朝的狱官筮土由于监狱小而囚犯多,狱中人满为患,竟然命狱卒将狱中关押的徒流罪犯百余人全部杀死,接着以病亡报告上司。有的则是仇家收买狱吏设计害死囚犯。例如小编认为‘水浒传》里,恶霸毛太公父子为了夺取猎户解珍、解宝猎得的老虎,勾结官府,以“白昼抢劫”的罪名将他们投入大牢。毛太公父子还不罢休,吩咐州衙的孔目将二人结局掉,斩草除根,以免后患。还有的则是典狱官吏向囚犯索要财物不遂而挟私报复,将囚犯或是凌虐致死,或是暗中玩弄手脚害死。对此,连明太祖朱元璋小编认为‘大浩续编’里面也不得不承认:在监狱中那许多“无罪而死”的犯人,或是因典狱官吏索财不与而被非法杀死,或是因典狱官吏受他人钱财,代人报仇而将他们非法处死。因此,狱中犯人的生活事实上得不到任何保障。至于囚犯被杀死后,典狱官吏又往往以“病亡”为由报告上司,上司很少会来查究死者的真正死因。这样一来,那些被非法秘密处死的囚犯,到了九泉之下,也难雪沉冤了。

典狱官吏非法杀囚的手段也有多种多样。小编认为‘水浒传》里,武松被押解到孟州牢城后,同牢的囚犯要他提防狱吏的暗害,并给他讲述了狱吏弄死囚犯的种种手段:一种技巧叫做“盆吊”,这是到晚上先给囚犯吃两碗干黄仓米饭,和些臭鲞鱼,接着趁饱带到土牢里,用绳索捆翻,再用席子卷起来,塞住七窍,把人颠倒过来竖在壁边,不消半个更次,便结局了性命。另一种技巧叫“土布袋”,这是将囚犯捆住后,用一个布袋,装满黄沙,压在囚犯的身上,也不消一个更次,便结局了性命。这虽然是小说里的描写,但却是现实的诚实反映。如“土布袋”这种技巧,就是明朝镇抚司衙门中常用的杀囚技巧。它是用重物压在囚犯头上,将囚犯压死。死者的鼻子被压平,面目也不可辨认。除此之外,还有种种骇人听闻的非法杀囚的手段。尤其是太监魏忠贤专权时,镇抚司衙门狱中随意处死犯人,更是家常便饭。有的是将人活活拉死;有的是用铁钉将人钉死;还有的是用滚烫的开水浇在犯人身上,顷刻间皮肤卷烂,赤肉满身,婉转两日而死,有的死后骨肉断烂,竟不知是怎样弄死的。

在监狱里,还有一种较为常用的“杀囚”手段:它与一般的杀囚不同,狱吏并不亲自动手,而是设计用种种手段逼使犯人忍受不了而自杀。西汉时的名将周亚夫,其功名、地位与他的父亲周勃相似,但也遭到与周勃同样的命运。周亚夫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因功官拜太尉、丞相,显赫无比。后来却因购买陪葬用的兵器,被人告发他谋反,被逮下狱。在审讯时,周亚夫申辩说,这些兵器都是葬器,可审讯他的廷尉(最高法院的长官)却硬说他即使不在“地上”(生前)造反,也要在“地下”(死后)造反,并且还授意狱吏对他百般凌辱。周亚夫忍受不了无理陷害和虐待,愤然绝食抗议,结局五天之后,呕血而死。

古代监狱中的狱吏之因此敢于违反法律,杀害狱囚,主要缘故是封建帝王的默许和纵容。如周亚夫被逼死,背后真正的凶手是因周亚夫之力而保住江山的汉景帝刘启。他想除掉周亚夫这样的功臣却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也不敢公开处死他,只好采取这种卑鄙手段。宋朝民族英雄岳飞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在狱中被处死,也是出于同样的缘故。另一种情形则完全是出于封建君王的任情滥杀。如北齐文宣帝高洋,常常随意杀死囚犯,故监狱中经常备有一批犯人,随时供他杀戮,被称为“供御囚”!上行下效,衙门监狱里非法杀囚也就有了“合法”的理由

十、古代皇宫里的药房叫什么?

古代皇宫里的药房叫御药房。  御药房位于故宫东侧的南三因此东,太医院后院。明、清宦官机构名。明时掌御用药饵,与太医院官相表里,有提督太监正副各一人及近侍、医官等。清时专司带领御医赴各宫请脉,及煎制药饵,有侍监首领二人,地位远低于明之提督太监。康熙三十年(1691),移归内务府管辖。设在乾清宫东南侧的庑房内。康熙帝曾御题匾额“药房”和“寿世”。室内设有药王堂。